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:
一、职工住房消费提取
1.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、改善住房条件的,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或者实际支付的首付款、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。
2. 职工租赁住房的,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支出。
二、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提取
1.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、改善住房条件的,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贷款的首付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首付的比例要求。
2. 职工已经办理住房贷款的,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金及利息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额。
三、职工退休提取
1.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,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2. 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,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四、职工死亡提取
1. 职工死亡的,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2. 职工死亡后,其配偶再婚的,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五、其他提取条件
1. 职工因离婚、分家析产等原因需要分割住房公积金的,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2. 职工因失业、下岗等原因无法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以上就是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相关说明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在办理提取业务时,请务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,如购房合同、租赁合同、贷款合同等,以便顺利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