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公积金提取是指湖南省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,因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房,或者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,或者租赁住房等需要,可以申请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。以下是湖南公积金提取所需的条件与资料:
一、提取条件
1. 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房的,应当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,或者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,或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一年内,提出提取申请。
2.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,应当在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,提出提取申请。
3. 租赁住房的,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,提出提取申请。
4. 退休、离休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,可以申请提取全部公积金。
5. 因病治疗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,可以申请提取部分公积金。
二、提取资料
1.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: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 提取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: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房的,提供购房合同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、房屋所有权证;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,提供贷款合同;租赁住房的,提供租赁合同;退休、离休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,提供相关证明;因病治疗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,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。
3. 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信息:公积金账户卡、公积金账户查询结果。
4. 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记录:最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记录。
5. 申请人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表:填写完整并签字。
三、提取流程
1.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,并提供上述所需资料。
2. 单位审核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和相关资料,确认无误后,将申请资料报送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。
3.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将提取的公积金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。
4. 申请人在收到公积金后,应当及时向单位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感谢。
以上就是湖南公积金提取的条件、资料和流程。需要注意的是,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相关规定,不得违规提取。同时,公积金的提取也会影响到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利率,因此,申请人在提取公积金时,应当慎重考虑,合理规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