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的深入推进,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积极落实相关政策,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便捷的公积金服务。近日,中心发布《关于委托银行受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授权7家合作银行承办17项提取业务,让缴存职工可以就近办理公积金提取。
一、7家银行受托办理公积金业务
根据通知,7家受托银行分别为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广厦支行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解放中路支行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长信支行、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、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、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。
二、湖南公积金提取业务范围广泛
缴存职工可以就近选择以上银行办理以下公积金提取业务:
1. 购房提取:购买新建商品房、二手房;
2. 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;
3. 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提取;
4. 偿还本中心贷款本息提取;
5. 偿还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;
6.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;
7. 租房提取;
8.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;
9.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;
10.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;
11.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;
12. 出境定居提取;
13.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;
14. 重大疾病提取;
15. 重大灾害提取;
16. 约定提取签约、变更、解约。
三、湖南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
1. 缴存职工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;
2. 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无误后,办理提取业务;
3. 提取金额划转到缴存职工指定账户。
四、优质服务保障
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现有各营业厅窗口、网上办理渠道继续受理业务不变。如有任何疑问,缴存职工可向中心业务管理部、各营业部、归集银行询问,也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统一服务热线12329-3。中心和归集银行将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。
总之,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与7家银行合作,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提取服务。缴存职工可根据自身需求,选择就近银行办理相关业务,享受优质服务。